基金從業(yè)考試知識點:QDII基金的信息披露。與普通基金僅投資境內證券不同,QDII基金將其全部或部分資金投資于境外證券,基金管理人可能會聘請境外投資顧問為其境外證券投資提供咨詢或組合管理服務,基金托管人可能會委托境外資產托管人負責境外資產托管業(yè)務。
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說明書中的特殊披露要求具體有以下幾點:
(1)境外投資顧問和境外托管人信息。基金管理公司在管理QDII基金時,如委托境外投資顧問、境外托管人,應在招募說明書中文披露境外投資顧問和境外托管人的相關信息,包括境外投資顧問和境外托管人的名稱、注冊地址、辦公地址、法定代表人、成立時間,境外投資顧問*近一個會計年度資產管理規(guī)模,主要負責人教育背景、從業(yè)經歷、境外托管人*近一個會計年度實收資本、托管資產規(guī)模、信用等級等。
(2)投資交易信息。如QDII基金投資金融衍生品,應在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說明書中詳細說明擬投資的衍生品種及其基本特性,擬采取的組合避險、有效管理策略以及采取的方式、頻率。如QDII基金投資境外基金,應披露基金與境外基金之間的費率安排。
(3)投資境外市場可能產生的風險信息,包括境外市場風險、政府管制風險、政治風險、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等的定義、特征及可能發(fā)生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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