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從業考試中擔任基金托管人的資格是什么?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設立的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擔任。商業銀行擔任基金托管人的,由中國證監會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 下 簡 稱 “中國銀監會”)核準;其他金融機構擔任基金托管人的,由中國證監會核準。
擔任基金托管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①凈資產和風險控制指標符合有關規定;
② 設有專門的基金托管部門;
③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達到法定人數;
④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的條件;
⑤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統;
⑥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范設施和與基金托管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⑦有完善的內部稽核監控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
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經國務院批準的中國證監會、中國銀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為*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有效監督,《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基金托管人與基金管理人不得為同一機構,不得相互出資或者持有股份。
另外,對基金托管人的專門基金托管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任職資格以及兼任和競業禁止的要求,適用法律法規對基金管理人相關人員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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