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從業考試: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是依據基金運行中“管理與保管分開”的原則對基金管理人進行監督和保管基金資產的機構,是基金持有人權益的代表,通常由實力的商業銀行或信托投資公司擔任。
成為基金托管人的條件是什么?
基金托管人的作用挾定了它對所托管的基金承擔著重要的法律及行政責任,因此,有必要對托管人的資格作出明確規定。概括地說,基金托管人應該是完全獨立于基金管理機構、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實收資本達到一定規模、具有行業信譽的金融機構。
基金托管人的職責具體有哪些?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基金托管人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按照規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
對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確保基金財產的完整與獨立;
保存基金托管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
辦理與基金托管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對基金財務會計報告、中期和年度基金報告出具意見;
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按照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按照規定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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