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從業考試:基金管理人!

證券從業考試中學員要學習的內容有很多,在通過考試以后,成為合格的證券人。那么,在證券從業考試中哪些人具有基金管理人的資格?

基金管理人是負責基金發起設立與經營管理的專業性機構。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擔任。基金管理公司通常由證券公司、信托投資公司或其他機構等發起成立,具有獨立法人地位。


基金管理人的主要業務是發起設立基金和管理基金。由于基金份額持有人通常是人數眾多的中小投資者,為了保護這些投資者的利益,必須對基金管理人的資格作出嚴格規定,使基金管理人更好地負起管理基金的責任。對基金管理人需具備的條件,各個國家和地區有不同的規定。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并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有符合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注冊資本不低于一億元人民幣,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主要股東具有從事證券經營、證券投資咨詢、信托資產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資產管理的較好的經營業績和良好的社會信譽,zui近三年沒有違法記錄,注冊資本不低于三億元人民幣;


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達到法定人數;

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范設施和與基金管理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有完善的內部稽核監控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