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稅法考試內容主要集中在“四大稅種”——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基本上重基礎知識和新增知識點的考核,重點較突出、考點較集中。其中也會有些較難的題目,以下是融躍教育老師給大家總結的稅法科目一個經典的“坑人騙局”案例題目,大家可以先了解一下考試形式。
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應將負擔的消費稅計入( )。
A.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賬戶的貸方
B.委托加工物資賬戶的貸方
C.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賬戶的借方
D.委托加工物資賬戶的借方
經典問題:繼續加工,受托方就不交消費稅了嗎?
答案:C
解析:委托加工物資收回之后,涉及到的消費稅跟受托方沒有關系了。如果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資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應將受托方代扣代繳的消費稅記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的借方;如果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資用于直接銷售,應將受托方代扣代繳的消費稅計入委托加工物資成本。
溫馨提示:這個知識點很重要,但是很多同學都會犯錯,上了考場依然混淆概念。主要這里要和增值稅部分進行一下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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