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加強黨對金融工作的領導,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緊緊圍繞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三項任務,對標國際*標準、*水平,持續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完善金融市場體系、產品體系、機構體系、基礎設施體系,努力提升金融服務水平,切實提高資金供給效率,助力上海成為國內大循環的中心節點和國內國際雙循環的戰略鏈接,支持長三角和全國經濟高質量發展,不斷強化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全球資源配置功能。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為目標導向。把服務實體經濟作為金融工作的出發點和著力點,深入踐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重要理念,從滿足實體經濟需求、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角度推進金融改革發展,加強金融服務。加大對科技創新等重點領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助力我國經濟轉型升級。

??——堅持以提升全球資源配置功能為主攻方向。進一步擴大金融高水平制度型開放,不斷提高金融國際化程度。增強金融市場及基礎設施服務功能,提高金融機構國際競爭力,不斷增強上海國際金融中心輻射力、帶動力和影響力。

??——堅持以人民幣金融市場建設為戰略重點。不斷深化金融改革創新,進一步豐富人民幣金融產品和工具,拓展人民幣金融市場廣度和深度,加強金融市場聯動發展,完善市場創新、交易、定價、清算等功能,增強人民幣金融產品全球定價權和影響力。

??——堅持以加強金融法治建設為發展保障。推動完善金融法律法規,建設與國際接軌的金融法治和規則環境,樹立保護產權、平等競爭、有效監管的基本導向,推進依法行政,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堅持以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為安全底線。更加注重防范化解金融領域重大風險,*識別、及時發現、有效化解各類風險隱患。加強風險壓力測試,全面提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風險防范化解能力,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上海國際金融中心能級顯著提升,服務全國經濟高質量發展作用進一步凸顯,人民幣金融資產配置和風險管理中心地位更加鞏固,全球資源配置功能明顯增強,為到2035年建成具有全球重要影響力的國際金融中心奠定堅實基礎。

??——全球資產管理中心生態系統更加成熟,更好滿足國內外投資者資產配置和風險管理需求。把上海建設成為資產管理領域機構、產品、市場、資金、科技、人才等要素集聚度高,生態體系較為完備的綜合性、開放型資產管理中心,資產管理規模顯著提升,打造亞洲資產管理的重要樞紐,躋身全球資產管理中心城市前列。

??——金融科技中心全球競爭力明顯增強,助推城市數字化加快轉型。金融與科技進一步深度融合,加快吸引集聚一批具有國際知名度和影響力的金融科技龍頭企業,培育一批創新性強、應用性廣、示范性好的金融科技創新項目。金融科技應用場景更加豐富,成為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有力“助推器”。

??——國際綠色金融樞紐地位基本確立,促進經濟社會綠色發展。以我國力爭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目標為引領,堅定不移貫徹綠色發展理念,大力發展綠色金融。綠色金融產品更加豐富,綠色金融市場創新能力明顯增強,綠色金融服務體系更加完善,綠色金融國際交流合作不斷深化。

??——人民幣跨境使用樞紐地位更加鞏固,“上海價格”國際影響力顯著擴大。人民幣可自由使用和資本項目可兌換先行先試取得重要進展,在岸和離岸業務統籌發展格局初步形成,境外投資者在上海金融市場參與程度進一步提高,跨境投融資服務中心建設取得新進展。人民幣金融資產、重要大宗商品等“上海價格”在國際市場接受度更高、影響力更大。

??——國際金融人才高地加快構筑,金融人才創新活力不斷增強。堅持國家戰略、全球視野、市場導向,加快構筑與國際金融中心發展相適應的科學規范、開放包容、運行高效的人才發展體制機制,全球金融人才進一步匯聚,金融人才結構進一步優化。

??——金融營商環境高地更加凸顯,國際金融中心軟實力顯著提升。金融法治環境和運行規則與國際進一步接軌。金融監管體系更加完善,金融風險防范化解能力持續提高,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城市公共服務水平不斷提高,營商環境國際競爭力明顯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