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A考試中我們會學到各種各樣的知識點,今天我們就說說租賃,在日常的生活中,我們也會看到這個詞,那在CFA考試中是如何定義呢?相信看了這個我們會有不一樣的理解!

租賃包含了至少兩方,就像租房一樣,有房東和租戶,這里我們分別叫做:出租人:lessor (房東)承租人:lessee (租戶)

lessee

首先就是要判斷是融資租賃還是經營租賃,對IFRS而言,并不存在經營租賃,而USGAAP,當標的資產相關的風險轉移時,即認為是融資租賃。

在承租人的報表上,兩個會計準則都要求在開始之初就確認:

使用權資產(right -of-use asset):租賃費用現值

租賃負債(lease liability

并在后續期間,確認每期利息費用(利息費用是每期租金中的一部分),同債券一樣的道理,每期支付的利息費用中包含了部分本金(攤銷)和利息。

另外,美國準則的承租人還有經營租賃的模式,也是在初期確認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并在后續每一期中,使用直線法確認租賃費用。

對于租期短、或者不值錢的東西,IFRS要求直接將其當作當期的費用。

lessor

USGAAP下:銷售型租賃/直接融資租賃/經營租賃

IFRS下:經營租賃/融資租賃

區別融資租賃與經營租賃,就是標的資產的風險和權利報酬是否轉移。如果滿足銷售型租賃或融資租賃,則出租方應當在租賃初期將標的資產從自己的資產負債表中移除。

對于銷售型租賃,lessor在一開始就將未來的租金和殘值確認為收入,而將資產的賬面價值確認為COGS,兩者的差值即是銷售利潤。


而直接融資租賃不用確認收入、COGS和利潤,但確認租賃應收款及其利息。

如果是經營租賃,不能從資產負債表移除資產,承租人應該確認租賃收入,且正常計提折舊。